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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新一轮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体就业的影响,最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自下而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制度,增加了零就业家庭、持证利卡年龄贫困劳动力和老年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保障。

对于那些在公益工作中难以找到工作的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和其他原因而难以找到工作,以及那些已经失业一年以上但仍然无法找到工作的人。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应对疫情影响中的作用,该省采取了以下五项创新措施:

1.动态调整

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各设区市将适时调整工作规模和安置对象范围。

2.机构发展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应当制定专项就业计划,原则上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实施。

3.邮政准备金

每个设区的市可以征集或者保留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特定时期或者特定情况下集中安置和大规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4.订购位置

以零就业家庭人员、立卡年龄贫困劳动力、老年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同一群体的安置顺序根据三个因素依次确定: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年龄(老年优先)和登记失业时间(先前登记失业的优先)。

5.有限的地板覆盖物

安置对象必须在一年内接受三次以上公共就业服务,仍不能就业的。

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发了近万个临时公益性岗位,为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服务,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的“双促进”。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山东公布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支撑体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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