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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冻结征收的通知。铁厂北路南侧(原王舍人供销社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确定为:规划路以东、规划路以西、铁厂北路以北、规划路以南。

冻结期从2020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

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详见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上述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自冻结通知发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增加补偿费:

(a)财产所有权和所有权转移的分析;

(2)户口迁入和分户。然而,由于诸如结婚、出生、返回中国、军人退出现役以及服刑期满后释放囚犯等原因,户口不必迁入。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单独和变更公有房屋租赁名称;

(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设立和变更的工商登记和登记;

(五)导致不当增加赔偿费用的其他行为。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铁厂北路南侧(原王舍人供销合作社地块)冻结催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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