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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条件:

只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中小微型企业受到疫情影响,面临暂时的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申请人:

(1)在市社保中心(含原莱芜市)和市六区(历下市、淮阴市、立交桥、历城市、高新区)社保机构参保的企业,可向参保社保机构申请缓缴。

(2)其他社保机构的参保企业应向参保人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延期缴费。

申请材料:

市社保中心(含原莱芜市政府)和6个区的市属企业只需向社保机构提交中小微型企业因疫情生产经营困难延期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表,其他社保机构的参保企业需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延期缴纳。

暂停流程:

(一)“不开会”的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社保中心将实行“不开会,网上”的服务模式。参保单位可以通过邮件在线申请缓缴。市级社会保障机构的邮箱和电话号码:点击查看“社会保障机构的邮箱和联系信息”

(2)验收和初步审查。市社会保障中心和六个区的市社会保障机构收到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

(3)结果反馈。初审通过后,社保机构应通知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延期缴费手续。如果审核失败,告知具体原因。

应用结果: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请后,企业可以耐心等待反馈结果。市社会保障中心将及时向市人民社保局提交申请,并将市人民社保局的审批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在延期期间,员工的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在缓缴期内,员工的社会保险(养老金、工伤、失业)福利不受影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与所在单位不再有劳动关系,需要减少职工人数的,企业应当分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社保缓缴经办指南(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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