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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五种情况不准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

(1)在14天内到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或其他有旅游或居住史的社区;

(2)在14天内与新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有接触史;

(三)在14日内接触过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社区有病例报告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4)存在总发病率;

(5)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

通知还指出,大多数乘客在乘坐城市公共汽车时应主动遵守以下规则:

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识别、体温检测等工作。;

上车后,尽量散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公共汽车上的乘客拥挤时,应该建议工作人员等下一辆公共汽车。

尽量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如移动支付和刷卡,以避免现金交叉感染。

通知要求出租车在防疫期间不仅要戴口罩,还要登记。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对过境出租车的监管,确保乘客能够及时有效地追溯,更好地保障乘客的安全健康出行。

乘客应该坐在后排。登机后,他们应该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并填写表格,主要包括他们乘坐的汽车的号码和联系信息。

如果您不携带手机或不方便用手机登记,车辆配有登记表,可手动填写。

旅客登记相关信息应由专用服务器存储,仅用于防疫和控制,并坚决防止个人敏感信息泄露。

到达目的地后,乘客应主动索要并保留当前发票。

通知明确指出,如果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口罩,并拒绝配合体温检测、识别和登记,他们可以拒绝乘坐公共汽车。对不听劝阻或故意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对拒绝遵守防疫要求,造成新冠状病毒传播,扰乱防疫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严格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不准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或出租的五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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