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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汽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将设立一个三年过渡期,鼓励通过更换、回购和报废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汽车。

根据实施意见,低速电动汽车主要指三轮和四轮电动汽车(包括老年踏板车等)。)具有低行驶速度、短行驶里程、低技术水平的电池和电机等关键部件,并用于运载乘客或货物。大多数低速电动汽车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它们的生产和使用不包括在机动车辆管理系统中。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造成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的发展,减缓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加速淘汰低速电动车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改。

当时,山东省提出整改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第二阶段从2019年2月至3月,第三阶段从2019年4月至2019年底。山东省将低速电动汽车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的重点。根据整改时间点,逐步划定禁行区和限制区,严格查处闯禁行区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打击乘客非法营运,坚决禁止四轮和三轮电动汽车搭载乘客非法营运。制定在用车处置措施,设定三年过渡期,鼓励通过更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电动汽车。

山东加速淘汰低速电动车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改。

一、山东省建议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和发布鼓励发展低速电动汽车的相关政策和准入条件。停止注册低速电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停止审批或备案低速电动汽车投资项目,停止建设新的低速电动汽车企业、扩建生产厂等基础设施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汽车车型;已制定并发布相关政策的城市应立即停止执行。在建项目应立即整改,以确保低速电动汽车的容量不会增加。国家颁布标准化管理政策法规后,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山东加速淘汰低速电动车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改。

我在山东省明确表示,国家标准发布三个月后,整个山东省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汽车。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汽车产品,维护市场秩序。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山东加速淘汰低速电动车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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