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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我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生态殡葬奖励补偿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从今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将实施生态殡葬补偿政策,2018年1月1日以后选择生态殡葬的济南市户籍和居住证的已故居民将获得4000元至1000元的补偿。同时,对承担生态葬的殡葬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和补贴。据了解,这是在济南市海葬和生态花坛葬奖励和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奖励和补贴的范围。

济南生态殡葬补贴进一步扩大,最高海葬补贴4000元

生态埋葬类型及补偿金额:

1 .骨灰撒入或全部撒入大海、河流等。,奖励4000元;

2 .骨灰采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掩埋,土地可重复利用,不保留标识的,奖励3000元;

3.未实施骨灰或火葬政策的少数民族居民的遗体深埋后未留下坟墓、墓碑和其他标志,或者坟墓未保留,墓碑和其他标志在一年内被拆除,今后不再设立的,赔偿2000元。

4.骨灰将被永久放置在骨灰堂、墙、塔、走廊、墙和其他骨灰空间。如果没有其他标记,将奖励1000元。

生态殡葬补偿奖励的具体程序:

1.市、县、区民政部门每年发布生态殡葬类型、指定服务单位和实施计划;

2 .管理者根据生态安葬实施方案,选择生态安葬的类型和指定的服务单位;

3.安葬完成后,经办人应向死者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奖励,并补充其身份证和死者的安葬证明。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生态殡葬补贴进一步扩大,最高海葬补贴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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