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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建发〔2020〕10号

所有施工、施工和监理企业及所有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企业恢复生产部署的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不相脱节,我局决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确定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名单,全面推进建设项目恢复生产。为有效做好复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一般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的部署。我们将认识到,目前的疫情仍然严峻。在我们尽最大努力实施各种预防和控制疫情措施的同时,我们还将协调恢复建设项目的生产。坚持以防控疫情稳定企业生产,确保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相结合,协调疫情防控与各项经济社会工作,狠抓项目建设,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推进建设项目竣工复工,确保疫情对发展的负面影响

济南市关于帮助企业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一是快速了解企业恢复生产的情况,包括投资、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以及已经开工、准备开工、延期开工的项目情况。

二是了解企业在人员返岗、生产生活资料、交通运输、防疫物资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是需要通过市防疫指挥部、我局或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是重点服务市政府投资平台和市级以上建筑总承包企业及其投资开发建设项目。

三。工作措施

1.建立日常联系系统。局领导各申报5家企业(详见附件3),及时与企业建立联系,并采取“一对一”、“点对点”和“个性化”服务。鉴于企业在人员、原材料、防疫材料等方面的困难。,他们可以采取“一个企业,一项政策”和精确服务,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联系企业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前线指挥,迅速确定工作联络员,及时调度帮助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复工。联络官名单将于2月17日前反馈至sjwjzyglc@jn.shandong.cn,即建筑市场监管办公室的邮箱。

2.为企业服务设置特殊类。特殊班下设综合协调、人员支持、原材料供应、防疫物资和服务协调四个工作组(详见附件1)。特种作业班组应及时与企业联系,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并具体负责调度企业恢复生产。负责统计和整理复工人员、生产生活资料、防疫物资供应和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负责人员、原材料供应、防疫物资等企业服务的协调;负责与市防疫指挥部和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济南市关于帮助企业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的通知

3.建立联系和协调机制。设置专用电话线路,加强定期调度、协调和协调,确保上传和分发的顺利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首先收集和总结项目开工和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由于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减少人员集中,降低防控风险,可以通过微信工作组、咨询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和调度。

济南市关于帮助企业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的通知

4.实施通知和奖励制度。建设项目恢复生产并取得初步成效后,对在启动和恢复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参建单位给予全市通报表彰,记录良好信用记录,在信用体系中给予信用加分,在企业评价中给予优惠待遇。

四.工作要求

1.关联企业专门工作组要提高政治地位,高度重视企业恢复生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建立每日报告制度。各相关企业应指定专人每天通过微信工作组和电子邮件向建筑市场监管部汇报复工进度(见附件2)。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预防疫情的浓厚氛围,推动企业恢复生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经验和做法的开展。

联系人:吕晓雪、庄

电话:66603698,66603697

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市关于帮助企业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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