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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苹果公司的电子产品在中国销路很好,但其“替换维护”服务受到了消费者的批评。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置换维修”是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无效条款。

不久前,哈尔滨市民徐先生花了1000多元买了一台苹果音乐播放器,但一个月后,他发现播放器的开机键坏了,于是他找了一个卖家来修理。商家说维修没问题,但是要交970元的“更换维护费”,这样许灿先生就可以换一个一样的产品了。徐先生不同意“替换维护”,而卖方强调这是苹果的规定,并拒绝提供普通维修服务。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置换维修”是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无效规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做出不公平或不合理的规定。音乐播放器按钮只是整个机器中经常使用的一小部分。当一小部分损坏时,商家收取970元的“更换维护费”,这几乎相当于让消费者再次购买产品。这显然违反了公平贸易的原则,是无效的。

消协:苹果“更换式维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认为,“置换维修”是霸王法则。对不提供家用电器普通维修服务的企业,有关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应当责令其暂停销售商品,直至提供普通维修服务。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消协:苹果“更换式维修”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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