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02字,读完约5分钟

有人称2012年为“互联网金融的第一年”,因为这一年有很多事情冲击了传统金融,业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例如,在平安去年中期业绩的新闻发布会上,平安董事长马明哲(601318)证实,他将与腾讯的马、阿里巴巴的马云在上海成立一家合资保险公司,探索互联网上的新金融之路。例如,在去年11月11日的淘宝网上购物节上,支付宝的总交易额超过了191亿元,交易额超过了1亿。今年,电子商务在金融领域的渗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1月,JD.com正式发布其首个金融服务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12月,苏宁电器(002024)与其在香港的子公司苏宁及其关联方苏宁电器集团共同投资3亿元成立重庆苏宁小额信贷有限公司..再加上之前涉足小额贷款的阿里巴巴,金融领域已经有三大电子商务巨头。

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

无论是电子商务推出金融服务产品,还是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还是第三方支付的兴起,对于传统金融来说,都意味着几条鲶鱼突然在不稳定的水中冒出来。互联网正在改变一切,传统银行业也不例外。那么,来势汹汹的互联网金融将给金融业带来什么呢?

颠覆无疑是最发人深省的。根据这种观点,新的网络金融模式将颠覆传统的金融形式。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谢平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性影响。他甚至说,20年后,可能会形成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即“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广东省银监局副局长何晓军也表示,互联网金融刺激了商业银行的基本面。如果网络金融能够健康发展,就能从根本上动摇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商业银行就可能不复存在。

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

“整合理论”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银行业带来的挑战,认为二者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支付宝和阿里金融都不会取代传统银行的角色。高盛研究部常务董事马宁持有这种观点。他说,互联网完全取代当前的金融行业模式太理想化了,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使用计算机,信息不对称现象也不能完全消除。计算机数据不能完全取代人类行为,计算机数据也不能完全预测整个经济的行为和金融行为。

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

无论如何,网络金融以其强大的优势和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吸引了业界的极大关注。从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来看,截至2012年9月,阿里小额贷款已经为13万客户提供了融资服务,贷款规模超过26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72%,低于中国银行业0.95%的水平。其特点之一是不良贷款率得到很好的控制,另一个特点是效率高。据说每天可以完成近1万笔贷款。这种无担保、无担保和纯信用小额贷款模式的核心在于阿里的大数据和信息流。如果有人说阿里金融的贷款成本仍然相对较高,那么新进入京东将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据悉,供应商通过京东供应链金融平台融资的资金成本为每天0.019%,相当于7%的年利率,远低于阿里小额贷款或类似银行贷款产品的年利率。如果再加上更快的贷款速度,供应链金融服务将对产品供应商有足够的吸引力。

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

网络金融的独特优势将对传统银行业构成无形压力。这就像传统的零售百货商店。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销售增长的速度停滞甚至倒退。除了积极拥抱并迅速转变以改变固有的商业模式,似乎没有其他方法来应对挑战。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互联网公司正在承载着数据和电子商务的优势,深化支付结算和信贷这两项核心银行业务。在业务模式转变过程中,传统银行业必须依靠互联网金融的强大力量,抓住历史机遇,把握风险管控。

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

事实上,当电子商务巨头大举进军金融业时,国内商业银行也开始提前做好计划,尝试各种形式。例如,先锋招商银行(600036)开始打造“招商银行移动钱包”;中国建设银行(601939)宣布推出“好业务”,其创新业务直接指向互联网公司的主脉——电子商务;今年年初,中信银行(601998)与腾讯的非金融支付财付通开展了全面的战略合作。

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

必须承认,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有赖于技术进步及其背后的想象力。然而,与10年前仅使用网上银行作为渠道不同,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具有尊重客户体验、强调互动营销、倡导开放平台等新特点,其运营模式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需要深刻变革。目前,商业银行进入电子商务,不仅要获得第一手的客户交易信息,增加客户忠诚度,还要为未来的发展模式寻求思路。

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

由于互联网金融本身的格式包括范围很广,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都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因此,有人担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很容易使一些行为跨境,这也将带来监管的挑战。在一项研究中,谢平表示,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监管形式将侧重于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他认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由于金融市场完全以互联网为基础,中介作用减弱,破产或流动性危机造成的负外部性自然变小,对现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也会淡化。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连洲表示,互联网金融目前是一个灰色地带,不能完全被现行的监管体系所覆盖。适度的混合监督是未来的选择,但改变相关立法和监督制度需要很长时间,而且会出现许多程序性问题。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

地址:http://www.jy2z.com/jnxw/13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