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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开始征求社会意见的《移动通信转卖业务试点方案》,将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尽快向社会发布,该业务将切实开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23日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将其重新包装成自己的品牌,并出售给终端用户。这一试点计划被业界视为电信业向私人资本开放的一个突破性举措。

张峰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一项需要移动通信运营商和转售企业密切合作的业务。为了保证相关方的顺利合作,试点方案还借鉴了国外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基础企业应确保与至少两家转售企业合作;基础企业向转售企业提供的服务准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转售企业的需求和码号资源的情况,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号码段供其使用;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当地公共市场同类服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张峰透露,征求试点意见的时间将于2月6日结束。目前,已经收到了很多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机构正在进行整理,以便在后期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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