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39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中国网民每周上网时间高达20.5小时,平均每天约3小时。

然而,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也充满了各种“不和谐”现象。治理网络混乱已成为两会代表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混乱:互联网公司不公平竞争,网民成为受害者

今年1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某软件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诱使网民安装软件、通过不兼容和卸载困难阻止网民安装其他类似软件产品、诱使用户删除竞争企业的软件等,对该公司进行了采访并给予行政警告。

“互联网公司之间类似的不公平竞争比比皆是,这不仅严重破坏了网络的完整性和秩序,也损害了使用这些互联网产品的网民的利益。”CPPCC国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说。

据了解,1993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对竞争对手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被互联网企业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对象不仅是“竞争者”,而且是大多数互联网用户。例如,软件公司通过推荐诱导、默认同步安装甚至伪装成微软官方补丁的方式将其产品强制安装到用户的计算机上,并通过默认设置和强制升级的方式修改用户的浏览器和主页设置。

“鉴于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旧法律已无法适应,暴露出执法范围窄、执法手段不足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石杰表示,执法不力也导致了一些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而愿意接受罚款和处罚,无法遏制违法行为的现象。

高文委员建议,国家应及时完善和修改法律、法规和处罚条例,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如果有必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损害网民和公共利益的互联网公司将因不正当竞争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混乱2:网络被“免费陷阱”密集覆盖,公民的个人隐私被泄露

免费杀毒软件泄露用户隐私,非法钓鱼网站窃取用户信息...随着网络安全问题的不断暴露,网民们高喊“上网就像裸奔!”

一些非法企业甚至知名互联网技术公司抓住网民的心理,打着“免费软件”和“免费游戏”的幌子,在互联网上设计了许多“免费陷阱”,在网民不知道或不了解相关软件使用条款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窃取个人隐私信息,甚至造成网民财产损失。

上一页12下一页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代表委员聚焦互联网行业三大乱象:能否还一片净土?

地址:http://www.jy2z.com/jnxw/14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