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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

近日,一些律师向中国三部委提出建议,要求尽快修订中国手机售后维修标准,并完善保修期限,细化保修标准。事实上,中国手机和电脑售后服务标准的制定已经有10多年了。在此期间,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相关的法律标准却没有任何变化,这实在是不合理的。

事实上,类似的问题不仅存在于手机和电脑领域,也存在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其他领域。

鉴于技术领域的立法问题,现实中实际上存在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技术标准高度专业化,立法应该“细而不粗”。许多法定标准既不能低于现实,也不能超越现实,采用了一种适度的立法模式。另一方面,与温和的立法相比,科技产品和服务发展太快,今年“量身定做”的法律明年可能就不适用了。同时,为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过于频繁地修改法律是不现实的。那么,立法如何才能跟上社会的发展呢?

手机售后立法应与时俱进

首先,制定“检查缺陷、弥补漏洞”的行业立法是非常必要的。在实践中,有许多新兴产业正在迅速发展。如果没有立法监管,对行业本身和社会都是有害的。例如,日益繁荣的典当业只受《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的监管。与发达国家实施多年的《典当法》相比,我国的立法不仅层次太低,而且与现实脱节。

第二,应突出行业标准的制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层次,行业设定的标准可以完全超越法律标准,也可以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准。在台湾的消费者保护工作中,最重要的是每年都要制定很多涉及社会生活很多领域的行业标准。甚至连殡葬产品等边缘化行业标准都是台湾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台湾“年复一年”的行业标准不仅避免了频繁修改法律的弊端,也使消费者权益“与时俱进”。

手机售后立法应与时俱进

最后,有关科学和技术的立法应该放在首位。科学技术本身没有道德,只有法律才能赋予它道德因素。科学技术的发展往往是一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例如,微博作为一种新媒体,日益成为网络侵权的主战场。

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完成了网络侵权法律责任的构建,但相关的具体化和打字工作才刚刚开始。正如法律所说,“法律没有解释就不能适用”,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是网络隐私权具体化的重要一步。在处理这类具有时代特征的立法工作时,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是法律具体化和典型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朱伟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手机售后立法应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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