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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互联网反垄断的争论是很正常的。360诉腾讯垄断案的最大社会意义在于,有助于推动互联网向创新和开放的方向发展,促进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法的专业实践。”4月14日,北京大学举办了“从‘360诉腾讯案看中国反垄断法”系列讲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在会上表示,针对腾讯垄断的360诉讼案涉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引起了众多学者的讨论和关注。虽然我国在反垄断法的审判和判决方面经验不多,但该案对今后相关案件的判决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奇虎360公司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裁定360败诉,认定腾讯没有垄断权,并驳回了360的所有索赔。本案也被认为是“中国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然而,腾讯在国内即时通讯市场是否具有垄断地位,广东高院将腾讯qq的竞争环境界定为“全球市场”等相关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和网民的强烈关注。在昨晚北京大学的一系列讲座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沈蜜;王勇,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教授;邓峰,北京大学法律与经济中心联合主任;和研究员薛兆丰都对“3q”诉讼的意义和中国反垄断法的发展发表了看法。 北京大学法律与经济中心联合主任薛兆丰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腾讯是否滥用了其市场主导地位。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和过程值得学术界和司法界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王勇表示,虽然qq是免费的,但腾讯实际上可以基于qq平台市场向其他软件供应商收费。在这种情况下,双边市场的定义是由单边市场的框架来定义的,但这种判断没有区分多边市场和单边市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表示,360诉腾讯垄断案是一个开创性的经典案例,法院工作更加专业和细致。然而,由于它是开创性的,它缺乏经验,有许多地方可以质疑和讨论,有些地方是模糊的,如“相关市场”的错误定义。对该地区的定义也是有争议的,判断中存在矛盾,在该地区不太有说服力,分析也不太透彻。但总的来说,进行这样的讨论是一件好事。著名经济学家张也有自己的观点,他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垄断进行反思和批判,希望回到基本问题上来,即产权和自由的界定问题。此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蜜认为,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根据理论假设对涉嫌垄断的企业实施执法也是一个关键因素。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腾讯360“反垄断案”的后续审理将为业界带来更多思考。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360腾讯案为中国反垄断研究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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