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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中国商务部23日发布数据。截至今年3月31日,商务部共收到698件反垄断申报,立案627件,结案579件。在已结束的案例中,562例获得无条件批准,占97.1%,16例获得附加限制批准,1例被禁止。

商务部发言人简瑶表示,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商务部对经营者的集中审查是严格依法进行的,不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障碍。

他说,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时间不长,但反垄断法及其配套立法对审查程序的规定与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基本一致。中国的反垄断法同样适用于所有国内和国外经营者。

关于经营者集中情况下的国家安全问题,简瑶指出,对并购案件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是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根据不同的程序实施。交易涉及反垄断审查,也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审查。

中国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商务部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执法机构,商务部反垄断局承担接受和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具体工作。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商务部:97%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案件无条件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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