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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由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中国首次计划颁布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控制吸烟。

审查草案很明确: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在没有吸烟区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吸烟,教师也不在学生面前吸烟。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允许使用烟草标志。

注意力

我不能在哪里吸烟?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B.以下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完全禁止吸烟:

托儿所、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未成年人是主要的活动群体;

高校室外教学区;

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体育和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座椅和场馆区域;

公共交通室外等候区;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其他户外场所。

在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置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吸烟点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是完全禁止吸烟的地方;

除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妇产医院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户外区域;

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户外区域;

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的户外区域;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其他户外场所。

如何惩罚违规行为?

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地区)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施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立吸烟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罚款。

户外吸烟点不符合要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罚款。

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控烟职责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公共场所将全面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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