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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新规定:《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明确规定,对有劳动能力但未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适合其健康状况和劳动能力的工作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决定减少或停止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基金。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山东11月实施新的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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