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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济南第一出租车司机兼职“拉皮条”被指收取100元的费用。

当出租车司机时,他为搭便车的人“拉皮条”,并介绍妓女。最近,济南一名出租车司机因贪图100元钱介绍卖淫被法院起诉。

几天前,在济南警方的扫黄行动中,三男三女因涉嫌卖淫在一家酒店被捕。三名卖淫妇女作证说,她们是由一名绰号为"石榴红"的妇女介绍的。这三个客户透露,当他们乘出租车时,他们问出租车司机哪里有“失误”,这导致了交易。随着科康的被捕,整个嫖娼事件的细节浮出水面。

当出租车司机时,他为搭便车的人“拉皮条”,并介绍妓女。最近,济南一名出租车司机因贪图100元钱介绍卖淫被法院起诉。

几天前,在济南警方的扫黄行动中,三男三女因涉嫌卖淫在一家酒店被捕。三名卖淫妇女作证说,她们是由一名绰号为"石榴红"的妇女介绍的。这三个客户透露,当他们乘出租车时,他们问出租车司机哪里有“失误”,这导致了交易。随着科康的被捕,整个嫖娼事件的细节浮出水面。

事发当天,科康乘坐出租车前往历下区山大南路,车上有毛、张、冯三人。在旅途中,毛等三人向孔提出嫖娼,并请孔帮忙寻找"小姐"。孔某联系了一位绰号“石榴红”的女子,请她介绍妓女。经过一番讨论,孔会见了龚等三名妓女和三名嫖客,并很快将他们与"石榴红"联系起来。

在孔某的车上,客户和“石榴红”同意为孔某的130元支付车费和介绍费,“石榴红”也答应以后介绍孔某的50元。同日23时,孔与另一辆出租车将嫖客和妓女载至山大南路一家酒店。在接下来的扫黄行动中,嫖客和妓女都被逮捕,而石榴红则逃跑了。事后,孔主动向警方自首,警方在他的手机上发现了"石榴红"的电话号码和照片。嫖客和妓女都认定孔和"石榴红"是整个卖淫过程中的中间人。

济南的出租车司机被指责为“拉皮条”

最近,历下区法院一审认定孔介绍他人卖淫嫖娼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由于孔的自首是一次自首,而且是初犯,所以他有良好的认罪悔改的态度,依法从轻处罚。孔因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律师

传递名片和号码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的犯罪。

记者还了解到,特殊行业兼职人员“拉皮条”的现象并不是一个个案。一些男性公民报告说,他们对这一事件感到尴尬,但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一些律师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可以保留证据,并要求警方保护他们的权利。然而,类似的行为,如递交名片、发送手机号码或直接载乘客到酒店或足部护理店,都可以构成卖淫。

济南的出租车司机被指责为“拉皮条”

山东海文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景涛表示,由于出租车司机有很多人可以交流,有些人认为,只要不被发现,私下拉皮条的兼职工作是一种快速赚钱的工作。殊不知,类似将妓女的名片、电话号码交给乘客,甚至直接将她带到酒店或足疗店的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罪,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公民遇到类似的“拉皮条”情况,他们也可以通过手机录音和录像保留证据,并打电话给警察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的出租车司机被指责为“拉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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