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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因树木损毁财产的居民无权索赔

摘要:8月16日一场暴雨过后,济南发生了多起倾倒树木、损坏居民财产的事件。目前,园林部门正在逐一清理树木。然而,谁应该对损坏的东西负责却给许多居民造成了困难。案例1:“树木自然生长”

在8月16日的一场风暴之后,济南发生了多起倾倒树木和损坏居民财产的事件。目前,园林部门正在逐一清理树木。然而,谁应该对损坏的东西负责却给许多居民造成了困难。

案例1:“树木自然生长”

8月15日,荔城区宏远小区的胡女士将车停在小区7号楼北侧。因为风雨吹倒了树木,砸坏了汽车,她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报案,并收到了荔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回复,说她对树木没有管辖权。后来她通过居委会找到东风街道办事处清理树木,但没有人对损坏的车辆负责。

8月20日,鲤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有必要找到树木的产权单位进行处理。胡女士所在的宏远小区没有物业公司,该小区不属于荔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管辖。东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树是自然生长的,产权不属于我们,所以我们不能赔偿损失。”

案例二:断枝房不维修

8月20日下午,记者在毕家洼小区64号楼和65号楼之间的院子里看到,院子里储藏室的屋顶上立着一根大约2米长的树枝。从64号楼居民方女士的房子里,她可以看到窗外的雨被破坏了。" 4天后,更别说下雨维修了,甚至没有人清理树枝."方女士说。

8月16日晚,风雨交加,一根大树枝从树上掉下来,砸在方女士家的屋顶上,损坏了雨棚和屋檐。18日,他的家人向毕家洼社区居委会报告了情况。那天早上,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查看情况。下午,他们回应说倒下的树枝被压在居民的窗户上,已经有4天没有人打扫了。

街道办事处接到了12345公民服务热线的举报,此后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8月20日,毕家洼西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树木归公园和林业局管理。”他们已经尽了自己的职责去视察现场并向上级报告。天桥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当天该地区有40至50棵树被破坏,正在逐一清理。他们可以在下午左右去方女士家。根据相关规定,“养护不在我们的管理范围内,因为树木的产权属于社区居委会”。

济南树木受灾,财产受损,居民没有索赔

案例三:造成事故的大树产权尚未移交

徐先生在天桥区清河北路开了一家商店。8月16日雨后,商店对面一棵直径约半米的树被刮倒,价值4000至5000元的牌匾被砸碎。两天后,他向区园林部门报告说,当天有四个人到现场查看情况后,他告诉他们"这不在园林部门的管理范围内"。

天桥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告诉记者,“该局下属的园林绿化将投保,保险公司将赔偿任何事故”。但经过现场检查,砸许先生牌匾的那棵树的产权并未移交,也不属于该部门。建议徐先生通过居委会和行业委员会了解树木的真正主人,实施补偿。不过,徐先生说他之前已经找到了相关的物业部门,对方明确的回答是“这些树是由园林局管理的”。案例4树木种植者“失去了多年的联盟”

济南树木受灾,财产受损,居民没有索赔

边庄小区的居民文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停在小区内,几天前倒下的树都无法移动。这种情况在8月16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出来,但3天后没有人处理。8月19日,温先生通过媒体找到了园林部门,才把树搬走。后来,他花了将近200元来修理这辆车。

8月20日,天桥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在19日才知道温先生的,当天下午就派人把树搬走了。该树的产权不属于管理局,他们不能赔偿温先生的损失。“这棵树已经存在20年了,种植这棵树的人可能还没有找到它。”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树木受灾,财产受损,居民没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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