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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第一少年法院似乎实施了特别陪审制度

少年法庭听证会现场。(扩展)

17日,天桥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开庭。今后,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将在这里审理。这将改变以往未成年人案件根据情况划分不同部门的局面,更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济南第一个综合性少年法庭。

根据天桥区法院的相关消息来源,过去,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由刑事法院审理,而其他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分为民事法院、行政法院、北苑法院和大乔法院。然而,未成年人的心理与成年人有很大不同,法官需要更加专业,尤其是能够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过去,只有刑事法庭配备了特别合议庭,审判较少。

为此,天桥区法院设立了单独的审判庭审理此类案件。少年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一审刑事案件、相关抚养费、交通事故责任、医疗责任、校园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等一审民事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等。

据报道,在天桥区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约有40%是刑事案件,其他几乎都是民事案件。

新成立的法院配备了一名男法官和两名女法官,“考虑到有时女法官与未成年人交流可能更好更方便,”少年法院院长王云华说。

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特殊陪审制度。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天桥法院特别邀请了区团委、妇联、教育等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利用他们在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方面的专长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

然而,鉴于在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中没有监护人,如不通知、不能或不宜出庭或共谋,适用一种适合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制度,即指定"代理父母"参与诉讼。目前,天桥区已分别选出10名“代孕爸爸”和“代孕妈妈”,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正常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引导未成年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积极悔过自新。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实行未成年人审判特别陪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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