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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医疗保险卡使用新规则解读有七大变化

影响济南市183万参保职工的七大变化

今年4月1日,《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2002年10月颁布的《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与此同时,《办法实施细则》和《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等配套文件也已制定颁布。

有关人士表示,新政策的实施将影响济南市183万参保职工,特别是部分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

据济南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与原《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有七大变化:

一是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每月缴费14元以上,全年门诊最高报销2400元。二是减少规定病种,取消12种疾病实行“老有所为”。第三,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数额已得到"保证",并已超过"上限线",以保持原来的转移金额不变。第四,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的整体支付范围内发生的最高医疗费用达到44万元。第五,医疗保险年已经改变,与自然年保持一致。第六,不同地方的安置程序已经调整。如果参保人选择的医疗机构纳入省级远程网络结算平台,可以实现实时结算变更。第七,违规行为得到澄清,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济南市医疗保险卡使用新规解读

三级报销率鼓励公民到指定的社区门诊就诊,可超过可扣除额的60%。门诊统筹实施后,不同医院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也不同,三级医院最低。济南市人民社会服务局解释说,由于门诊疾病大多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一般社区门诊可以满足需要。从其他城市的实践来看,门诊统筹的实施范围也是在社区医疗机构,而不是在三级医院。然而,考虑到济南参保职工的医疗习惯,新办法仍保留了济南市的三级医院,但最低支付标准相对较高,报销率较低。通过政策杠杆,它们反映了国家向基层倾斜的要求,并引导被保险人"根据需要进入小疾病社区和大疾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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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办法主要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服务、监督和管理。也就是说,本次政策调整主要适用于纳入市级职工医疗保险统筹的参保人员,包括市级参保人员和济南市历下区、中城区、淮阴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长清区的职工医疗保险。

在新方法中,市级三级、二级、一级和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分别获得35%、55%和60%的补偿。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比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低25个百分点。

每个参保职工可以选择一家医疗机构作为指定的合同就医。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起点。超过400元的社区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据了解,济南市第一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有192家,市三级(含军三级)8家,二级和一级50家,社区134家。这份名单可以在济南市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找到。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自愿签署合同。签订合同时,被保险人持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到签订合同的定点医疗机构签署书面《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协议由个人保留,指定机构保留存根。

济南市医疗保险卡使用新规解读

合同签订后,去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看病和刷医生。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市医疗保险卡使用新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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