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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建设“书香春城”的总体目标,坚持以读者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重点,济南地区公共图书馆建立了以城市图书馆为中心、以县(市、区)图书馆为分中心的图书馆联盟,形成了覆盖全市、整合城乡、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管理规范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一、贷款及回报范围

新济南图书馆、旧济南图书馆、历下区图书馆、市中心图书馆、淮阴区图书馆、天桥区图书馆、历城区图书馆、长清区图书馆、章丘区图书馆、商河县图书馆和济阳县图书馆将列入第一批借阅。

第二,持有济南市图书馆借书证或济南市辖区内县(市)、区借书证的读者,可在综合图书馆(市图书馆)和区县分馆享受借书还书服务。

三。图书借阅范围

由成员图书馆分类和收集并可供借阅的成人书籍都适用于一般借阅和归还服务。

报纸、期刊、参考书、地方文献和专题文献只提供阅读服务。

四、借阅图书及时限

每张借书证可以从联盟协议图书馆借3本书。

借款期限为30天,可以续借一次,续借30天。续借办法按照借书证所属图书馆的规定执行。

读者应在借阅期内归还文件。逾期不归还的,每本书每天加收0.05元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10元。那些不支付的人将暂时停止他们的借贷资格。

五、其他借款指令

1.请好好保管这些文件。借书前,请检查一下书是否有污损或缺页。发现问题应向工作人员解释,并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的印章。

2.归还图书时,接收图书馆应检查文件是否完整和污损。如果被借阅的文件和相关附件被污损或丢失,请读者到借阅该书的图书馆,按照其规定处理丢失或污损。

3.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只有过期的书被归还后,他们才能继续借书。

4、图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延期、换证、换证等问题。,应在图书证所属的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5.读者应遵守各图书馆的具体借阅规定,爱护图书,文明借阅,禁止素描、污损、切割、撕毁、卷曲等。

6.读者可以在服务台手动借书和还书。新济南图书馆的借阅和归还地点位于二楼自然科学借阅区,而旧济南图书馆的借阅和归还地点位于二楼成人借阅区。

7.请读者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借阅。违反者将被列入济南信誉扫地的公共图书馆名单。

这些服务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济南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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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图书馆借阅归还规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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