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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的经济适用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将会有所不同

摘要:今年年初,国家住房和建设厅、省住房和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分别颁布了“公私结合”的实施意见。济南的“公廉合一”进展如何?9月1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姜就我市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合并发布新闻发布会。据了解,我市推出的“公共政策与低成本政策相结合”明确表示,将优先考虑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济南户籍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的特殊群体,如老年人、弱者、病人和残疾人等。第一批租住公屋申请将于九月二日「公屋与廉租屋合并」后开始。

济南的经济适用房如果不能合并公共租赁房,可以申请补贴。

今年年初,国家住房和建设厅、省住房和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分别下发了“公廉并置”实施意见。济南的“公廉合一”进展如何?9月1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姜就我市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合并发布新闻发布会。据了解,我市推出的“公共政策与低成本政策相结合”明确表示,将优先考虑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济南户籍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的特殊群体,如老年人、弱者、病人和残疾人等。第一批租住公屋申请将于九月二日「公屋与廉租屋合并」后开始。

济南的经济适用房如果不能合并公共租赁房,可以申请补贴。

“诚信与公众的统一”

“公租房与廉租房相结合”是廉租房与公租房的结合。它是统一建设、统一接入、统一应用、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结合。它不再在不同类别中实现。合并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合并对人民有四大好处。

方便应用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是租赁住房,但入住条件、保障标准、租金标准和上报数据不同。有些人在申请时很难判断他们符合哪些条件以及准备哪些数据。合并后,建立统一的申请标准、统一的受理渠道和程序,可以极大地方便群众了解政策、方便申请,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还有更多选择。

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合并后,公众有了更多选择住房的空间。

有利于原有低成本租户的退出

根据原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由于收入等情况的变化,廉租住房不再符合退出原廉租住房的条件,但这些廉租住户没有其他住房居住,这势必给这部分群众和工作带来一些困难。合并后,这批人可以继续住在原来的资助房屋,方法是适当提高租金,并把它改为租住公屋。

确保有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得到优先考虑

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是优先考虑最困难的低端群体的需求。廉租住房保障群体是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合并后,住房供应充足,能够保证这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及时、优先、充分的解决。

申请租住公屋的时间

9月2日至30日

收入确定的申请时间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收入证明的时间

截止日期11月10日

今年将分配多少公共出租房屋?

成套外壳3448套:

西江宇、雅居、文仙居、乐天居等四个项目提供3351套住房,原廉租房腾空 97套

174间宿舍:

都在袁攀的新房子里

申请租住公屋的条件是什么?

本市六个区的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应小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在济南市登记的单身人士必须年满25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本市六个区和高新区没有住房。

移民工人

本市六个区都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已经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已经在经济中支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自申请之日起未履行合同1年以上的;持有《济南市居住证》;该市的六个区和高新区都没有住房。

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的,工作单位应当在汇总后向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

向居住地住房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登记。

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分为四类

实施“公租房与廉租房相结合”后,我市将实行差别化租金和物业费。“公租房与廉租房相结合”的居民将根据自己的收入支付不同水平的租金。在具体层面上,我市将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分为四类。

第一类标准:对符合廉租住房原始条件的家庭和六区户籍收入最低的家庭,租金和物业费执行原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第二类标准:六区户籍低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家庭年平均可支配收入50%的,租金标准为同区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物业管理费按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标准的70%支付。

三种类型的标准: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的经济适用房如果不能合并公共租赁房,可以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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