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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文件,公布济南市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在14个公共屋中,将包括原来的廉租房和将入住的公共租赁屋,并将实行“阶梯价格”。对于原来的低成本租户来说,这份文件最大的意义是为收入超过标准的低成本租户提供租金标准,并规定同一地区低成本租户的租金不得高于公屋租户的最低租金标准。

首14个公共屋的租金如下: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是以阶梯价格定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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