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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张国华表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与微信合作,下一步将监管微信公众账户的广告。不过,如果不属于公众开放平台的私营机构,例如朋友圈,暂时不能受到监管,工商部门收到报告后,也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据新华社报道,他是在13日举行的全国广告监管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一情况的。

张国华介绍,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开展广告日常监管,提高广告监管效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广告数据中心于4月28日正式开放。目前,已基本监控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32个城市3600多家媒体发布的广告。3年后,监测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全国2800多个县,可以实时掌握各地广告市场情况。

同时,SAIC还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加快建设网络广告监控中心,计划于今年年底初步建成,明年投入使用,将网络广告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监测数据显示,从4月底新《广告法》颁布到9月1日正式实施,违法广告数量下降了近70%,违法广告时长下降了近87%。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形势进一步好转,违法广告的几项主要数据指标连续两个月下降约50%。从9月到10月,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421起,罚款(含建议罚款)1729.36万元。

张国华说,广告市场秩序越来越规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传统的“五大类”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媒体时有发布,收藏、招商、酒类、电视购物等虚假违法广告升温,一些新的违法广告形式不断出现。 使得案件查处难度加大,网络广告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广告执法,提高广告监管水平,探索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加强部门合作,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工商总局:将对微信公众号的广告发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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