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4字,读完约2分钟

原标题:颁布电子商务产业优惠政策

3月17日,记者了解到,为了吸引一批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企业进入盛大路电子商务产业园,历下区出台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入园区成为电子商务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这个公园的年营业额将超过1000亿元

据了解,该市第一个电子商务产业园由历下区建设,以盛大路为中轴线,占地79公顷,地上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以华强、数码港、科技市场、数码港、丽霞软件园等众多建筑为支撑点,依托专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吸引了众多企业。园区内有近12500家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业务单位,其中包括9000家在线淘宝店。

目前,丽霞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13年,苏宁易购的营业额为2.3亿元,同比增长100%。银座的交易额为2.5亿元,是去年同期的两倍。

预计三到五年后,盛大路电子商务产业园将建成山东乃至江北地区领先的大型综合电子商务产业园,年营业额超过1000亿元。

进入公园是有条件的。

根据《历下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入园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企业必须在历下区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诺纳税经营10年以上,或者是当年在历下区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新办企业。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外知名企业、国内领先民营企业总部等。进入公园。

申请人应是电子商务相关单位或企业。包括: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专业楼(招商)课题、电子商务工业园(招商)课题、电子商务软件研发、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协会等。

园区电子商务优惠政策

据了解,根据《关于促进历下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利用各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零售业务或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零售活动的企业,将按企业年度财力的50%给予补贴。

同时,根据当年企业实现区域80%的财力,对网上开店的个体商户也给予一次性补贴。

为了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历下区还将对园区内的部分楼宇管理(招商)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业务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维护服务。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办公用房租金将按年租金连续三年给予补贴。

此外,历下区还将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努力培育五家龙头示范企业。对于园区内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区域总部,“一事一议”即可实施。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颁布电子商务产业优惠政策

地址:http://www.jy2z.com/jncj/3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