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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日报》报道,4月23日,山东省和济南市举行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月度宣传活动。济南将在年内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流程。居民不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的购买者也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
变更1:审批表不再需要加盖公章
当前提取过程:
市民必须先领取《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公章验证确认后,方可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简化提取过程:
公民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直接前往公积金窗口。
预期实施日期:
目前,这项工作处于筹备阶段。预计这项政策将在今年6月底调整,存款单位的审查将被取消。
变更2:年度内商业贷款的每月提款
基于去年的优化
去年8月,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委托按月提取。今年,这项政策将进一步扩大到商业贷款购房者。
预期实现日期:
目前,相关软件系统正在调试中,预计年底前将在各银行逐步实施。当时已经申请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委托扣款方式按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
变更3:公积金提取直接转入个人账户
207年,管理中心计划改进流程。只要公积金提交审批,就可以直接转到个人指定的账户,不必再在银行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