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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公租房管理局提醒人们先了解政策

摘要:2014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进入第二天,申请和咨询公众的数量不断增加。一些区住房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限制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

9月2日和3日,淮阴区房管局服务大厅,大量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记录器郭耀

2014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进入第二天,申请和查询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持续增加。一些地区的住房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限制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

3日上午,在历下区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的窗口外,有一长串的公共租赁申请人。"今天的申请者比昨天多得多。"该局安全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

“我早上6点钟过来的。去年我不了解这项政策,错过了申请的机会。今年我必须提前准备好材料。”排在队伍最前面的市民李说。上述负责人强调,丽夏区将在傅生区引进1404套公租房(位置:黄台南路以北、刘阳路以南、奥体西路以西、百花洲安置小区以东),近期将另行出台相关政策。

拥有户口的历下区居民可以了解市政府的公共租赁政策等。截至3日下午4时,历下区房管局已发出420份公共租赁申请表,比前一天增加了100多份。

天桥区也出现了取暖申请。3日下午,记者从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由于申请人太多,他们不得不采取限制申请人数为每天400人的政策。“这个大厅每天最多只能容纳400人,人数有限只是因为担心申请人会耽误时间。”

此外,从前两天的公共租赁申请来看,许多市民都有不完整的材料,盲目排队。在3日的采访中,记者看到至少有3名申请人因材料不全而无法正常申请。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查表;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济南公租房管理局提醒人们首先要了解政策

房屋委员会提醒不同组别及情况的居民应携带何种物品及采取何种步骤。居民可以访问位于www.jnfg.gov.cn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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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时,把储藏室改成平房的错误被堵住了。

最近,公民陈女士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遇到困难:她名下只有两个库房,没有居住条件。她现在长期租房住。然而,在离婚协议中,储藏室被错误地写为“平房”。

3日,户籍在天桥区中无影山路西苑小区的陈女士说,她今年53岁。当她离婚时,房子和孩子归另一方所有,只有两个储藏室给了她。“是那种建在住宅楼前面的小房子,没有窗户,没有水电,很窄,没有居住条件,也没有房产证。因此,我未能入住的房子由我自己出资在天桥区天府苑小区出租。”陈女士说。

陈女士在得知9月2日可以开始申请公租房后,前往户籍所在地天桥区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当房屋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检查有关情况时,他们发现陈女士的离婚协议说她的房子是一间“平房”。他们请陈女士与房屋委员会测绘处预约测量她的平房面积。如果超过10平方米,他们就不会申请。“写‘平房’只是一个错误。即使储藏室超过10平方米,也没有容纳人的空间。我该怎么办?”

济南公租房管理局提醒人们首先要了解政策

针对陈女士的提问,记者咨询了天桥区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赵星。赵表示,根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标准,本市历下区、中城区、淮阴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常住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除外)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的家庭,以及本市六区、高新区内无住房且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均可申请。陈女士独居。如果她的房子是平房,没有房产证,她需要去天桥区房管局测绘处预约测绘。如果她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0平方米,并且符合其他条件,她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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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女士说她被错判为“平房”,原来是两个库房的说法,赵科长解释说,如果情况属实,陈女士可以去她家办事。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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